依據市教委開展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宣傳普及要求、配合即將開展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執法檢查🚴🏻♀️。4月13日下午2️⃣,後勤保衛處召開《食品安全法》宣教會議。學校兩家委托管理餐飲單位法人、負責人,惠民超市負責人及全體員工參加會議。
後勤保衛處黃曉敏老師從最嚴謹的標準🎵、最嚴格的監管🙋🏻、最嚴厲的處罰、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方面對新修訂的 《食品安全法》進行了分類解讀 。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食品安全法》更明確、詳盡地規範了餐飲服務單位的法定責
任,強化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全過程監管▶️,並對學校、托幼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安全作出了規定。明確食品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🤙🏼!要求學校餐飲單位從采購環節𓀚、加工製作環節🏌🏻😻、人員管理環節、餐具消毒環節來守住食品安全最後一道防線,承擔餐飲企業的法律責任。
後勤保衛處長曹建國對餐飲單位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加強對新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學習以及完善學校食堂管理製度等工作提出了兩大要求🍤:一是警鐘長鳴🙅🏽,常抓不懈;二是加強領導🧡,明確責任。他要求各單位認真學習、貫徹落實👨❤️👨、規範管理,確保2016年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平安、優質、高效🙇♀️。